不兒,哥們又被耍了?
本來都搓搓手,坐在手機前面等著看辛巴撒幣 1 億了。
結果等半天,等來了個直播封禁???
本來,直播行業都這么多年了,已經很少有這種全民關注、占領熱搜的熱門大事了。
早就想帶大家一起吃這個瓜,但互聯網真真假假,水太深,所以一直忍到今晚的還錢大結局,結果還是被耍了。
先給沒明白啥事的大伙,簡單講講到底是個啥事。吃瓜能力拉滿的人,可以跳過這段。
其實事兒很簡單,就是因為一個大閘蟹的價格問題,辛巴和小楊哥兩邊嗆起來了。
然后一頓來回拉扯之后,辛巴這邊開始爆三只羊的猛料了,包括但不限于:送合伙人去頂包;三只羊創始人盧文慶因為刷單,被判緩刑等等一兜子事。
其中,還有把整場大戲徹底推向頂端的辛巴的 1 億賠付計劃。
之所以要掏這個錢,是辛巴說三只羊售賣的產品,比如茅臺酒、梅菜扣肉、吹風機等,出現質量問題后,三只羊都選擇回避,然后繼續賣貨。
于是辛巴決定 “ 給行業上一課 ” ,哐當甩出一張長文。
總結起來就是,讓三只羊在一周內賠付消費者,如若不然,他辛巴自掏腰包 1 億,替三只羊干了。
甚至,錢都已經轉給自己的辛選助理了。
看架勢,就差把這 1 億元,親手交到對面的 “ 家人 ” 手上了。
比起很多真假難辨的花邊新聞,還是這種真金白銀看得帶勁。
自掏腰包,看起來無比 “ 擔當 ” 的行為,瞬間點燃了吃瓜群眾的熱情,既賺足了流量,又賺到了口碑。一套流程下來,就把很大一部分三只羊的消費者,吸引到自己的直播間來了。
不少買過小楊哥產品的消費者,或者是純吃瓜的群眾,都專門下了快手,來蹲這場直播。
如此高招,連撕逼大師羅永浩看完,都情不自禁地贊嘆道:佩服。
結果沒想到吧,羅永浩也得和我一起被辛巴來回遛。
真是應了潘叔那句: “ 因為這里的水很深,網上的東西都是虛擬的,你把握不住! ”
大伙,潘嘎之交請全文背誦。
不過,之前也看到有媒體說,辛巴這事雖然看著 “ 豪爽 ” ,但有可能會涉嫌不正當競爭。
“ 如果存在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或者通過不正當手段吸引消費者等情形則有可能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的相關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 ”
為此我還特地去找律師咨詢了一下,對方和我說,辛巴的賠償是法律允許的,這就相當于一種贈予行為。
而且,不管三只羊他們愿不愿意接受辛巴的賠償。我就非要送,你能拿我咋樣。
哪怕辛巴最后跑路沒有賠,根據律師的說法,也就是道德人品不行,在法律上很難有什么處罰。
當然了,上面這些的前提,都是三只羊確實要有辛巴所說的質量問題。
假如三只羊賣的東西沒問題,辛巴這么瘋狂炒作,三只羊完全可以扭轉輿論,反告辛巴不正當競爭。
不過,說實話這場戲看到現在,作為一個消費者,已經看累了。
尤其是今晚被遛之后,我已經不關心兩邊誰能吵贏了。大主播之間撕來撕去,說到底不就是為了倆字:流量。
比起了這 1 億,我更在意辛巴爆出來的行業問題。為啥三只羊喊著假一罰三,結果出了質量問題,別說賠錢了,連一點處罰都沒有。
在上次 3.15 的糟頭肉做梅菜扣肉事件曝光后,售賣了相關產品的三只羊網絡,并沒有被劃分在處罰的責任范圍內。
三只羊的聯合創始人盧文慶也是大方表示,三只羊根本沒有受到任何相關部門的處罰。
合肥市場監管工作人員對于三只羊未被處罰給出的說法是:
三只羊網絡屬于廣告發布方。如果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消費者可以和實際的【 生產者 】和【 銷售者 】要求賠償。
所以事情爆料之后,涉事的生產廠商已經被查封了,不過作為廣告的三只羊,并沒有相關處理。
但是,律師其實也說,即使只是廣告發布方,在涉嫌發布虛假廣告的時候,也需要承擔一定責任。
廣告發布方不需要接受處罰的說法,并不是非常嚴謹。
至于為什么主播們沒有被處罰,我們就不太清楚了。
《 廣告法 》中對于廣告發布方發布虛假廣告的規定
但既然有可能逃脫處罰,那主播們給你的所謂的假一賠十、假一賠三,也就沒什么約束力了。
這邊因為糟頭肉吵得火熱,另一邊 9 月 9 號的時候,知名打假人王海又在微博上補刀小楊哥。
說他帶貨的 “ 鮮多裕 ” 牛肉卷被認定不是原切牛肉,已經有 4.2 萬名消費者被騙,讓小楊哥趕緊出來退一賠十,準備好 4200 萬吧。
青山區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此回應說,這家牛肉的生產商,確實已經被罰了 50 萬。但被問到三只羊是否接受了處罰,對方表示不屬于自己的處罰轄區,所以不清楚了。
反正事情報出來到現在,三只羊目前還是 “ 裝死 ” 階段。
當打假人王海專門去找了廠商投訴,要求賠償。對面又把皮球踢回給主播,讓消費者去找給出承諾的主播。
就像羅永浩在微博里說的,嘴上喊著 “ 家人們 ” ,最后別說假一賠十,有些人連賠一可能都做不到,轉頭還能笑著來賺家人的錢。
主播售賣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當年辛巴自己也爆出過假燕窩的事件。但他當時確實立正挨打了,完成了自己給出的退一賠三的承諾。
三只羊這邊模糊處理,這才給辛巴抓到了機會。上演這樣一出大戲,完成了流量大豐收。
我們當然知道,辛巴是在利用普通消費者最基本的維權需求來給自己炒作熱度。這 1 個億他就算真掏了,最后肯定能從這波里賺到更多。但偏偏很多人,甚至是頭部們,就是連這最基本的承諾都沒有辦法做到。
作為消費者,我只能說應該要進一步完善針對直播帶貨的法律法規了。
直播這種模式出現已經不是一年兩年了,每年創造的銷量從來都是天文數字,一份更細致、更嚴格的規范,是它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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