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消息,近日,一輛面包車未禮讓行人導致自行車無接觸式摔倒的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
據湖北襄陽公安透露,事發時雙方均為綠燈狀態,但面包車未在斑馬線處禮讓行人,造成騎自行車的男孩摔倒。幸運的是,男孩并未受傷,但面包車司機未停車查看情況,引發了男孩母親的要求道歉。
考慮到面包車未禮讓行人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系,因此應對此次無接觸交通事故負全責。
這一事件引發了社會各界的討論,類似的情況此前也多次發生,無接觸交通事故已成為許多司機的盲區。
在交通執法中,“無接觸交通事故”的定義是指雖然雙方車輛或車輛與行人沒有實際的物理碰撞,但一方由于躲避或措施不當,造成了損害后果。
換言之,在沒有物理接觸的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其責任由造成損害的一方承擔。法律上,交通事故的定義是基于結果,即因機動車導致人員受傷或財產損失即構成交通事故。
后,官方提醒大家,占道超車、未禮讓行人、違停、闖紅燈、亂用遠光燈等違法行為,一旦導致無接觸交通事故,也需承擔主要責任。
在道路行駛中,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這樣即使發生交通事故,也能保證自身無責或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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